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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百乐博开(第二十九批)

文章出处:网络 人气:发表时间:2024-06-17 19:3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百乐博开(第二十九批)

  截至2024年6月16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二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55件,其中长沙市4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1、有村民散户养猪,养殖污水直排,有臭味问题不属实。经查,20家养殖散户均建有沉淀池和沼气池,均采用人工清粪的工艺进行干湿分离,产生的干粪和沼液经发酵后在自家菜地和周边农田进行还田利用。废水不外排,河水清澈,未闻有臭气。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洞阳河河水进行检测。

  3、有一家混凝土公司,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经查,浏阳市远程混凝土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的现象。部分属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采矿,确保企业周边生态环境安全。处理情况:

  1、2021年5月起,浏阳市九溪石灰厂已全面停产,现场无开采活动。已要求浏阳市九溪石灰厂开展综合整治前期准备工作。

  2、浏阳市鑫安采石场自2024年春节放假至今未复工生产,现场无开采活动,前期开采形矿区有矿坑,未发现越界开采,督促鑫安采石场持续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2024年6月7日,望岳街道城管办、七里营社区已下发通知,要求种植蔬菜业主及村民自行清理菜地。如未自行处理,望岳街道组织社区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统一进行清理。

  望岳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宣传力度,加强空地管理,区分情况整治种菜问题,与广大居民共同携手努力,共筑绿色和谐家园。

  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洞井路德馨园K1栋楼下餐饮店“粉面大王”,4个排烟扇均在小区内部,营业至凌晨1、2点,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诉求:拆除小区内的4个排烟扇,使用规范的烟道排气。

  “排烟扇”位于店铺厨房窗户上,实际功能为排气扇,共计3个,主要目的是为降低温度。排气扇运行时产生一定噪音,排口周围无油渍现象,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部分属实降低排气扇的噪音影响,加强噪音、油烟排放控制,引导商铺合规经营。处理情况:

  6月8日,井湾子街道督促粉面大王商户更换功率小、运行速度较慢的排气扇,减少噪音产生。同时,夜间提前停用排气扇,避免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1、6月7日下午,星沙街道会同望圣桥社区对国泰九龙湾小区10栋居民、商户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现场发放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的《告居民书》,并听取群众对电动车停放问题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在10栋内街醒目位置张贴了通知,要求电动车车主于6月12日之前,自行将内场停放电动车挪至位于特立路和东三路沿线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同时对后期拟停放在内街的电动车进行劝导。

  2、星沙街道物管部门、安监中心就增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及规范化充电装置的相关事项进行现场查勘、调度,商议整改工作措施,并将所有议定事项公示公开,后期将依据多数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可行性工作方案。

  1、星沙街道联合相关责任部门,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效果。

  2、星沙街道会同望圣桥社区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及时了解和回应居民诉求,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通过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加强与小区居民的沟通协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1、约谈3家餐饮店负责人,针对油烟扰民问题要求湘当有饭餐厅和新美疆餐饮店经营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要求其开展油烟检测,预计6月15日完成,后续根据油烟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2.要求第9味老上海馄饨店马上停止经营产生油烟的项目,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办理证照,未取得营业执照前不得营业,预计6月18日完成。

  1、保利物业已将入户道路旁的垃圾桶移至原位。同时已优化小区垃圾站喷淋设施雾化喷头并定期开启,对垃圾站前地面进行了开凿引流

  2、每日分3次将小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封闭的电动三轮车转运至垃圾站,并联动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进行集中清运;清运完成后,及时对垃圾站及周边进行保洁、冲洗、消杀、喷洒除臭剂并关闭卷闸门,减少异味产生。

  3、加强对垃圾站周围已有绿植的维护,在垃圾站周边増种竹子和月月桂,并在垃圾站内加装负压除臭新风设备,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湘龙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对垃圾站生活垃圾的清运频次,为业主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2024年6月7日,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七里营社区上门要求该店整改。

  关于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2期相关问题(D3HN202401249)的整改情况非常不满意。湘江新区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园林部门、城管部门、街道等部门应付整改。关于2期树木补种的回复,完全不属实。“16栋东边砍树”回复为“不属实”。2023年7月份向省督察组反映过这一系列问题,这次的回复完全是照搬2023年7月对省级督察的回复。2024年5月14日、16日湘江新区园林部门、城管部门、街道工作人员曾来西山汇景2期看过现场,出了调查通知书给物业,现在既没有对物业的处罚也没有对2期树木进行补种。散水坡绿化变硬化问题无处理意见,回避问题。新奥燃气管道改造硬化了绿地,未恢复原状。

  1、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17栋对面的三姐不锈钢店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

  2、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17栋南面新奥燃气施工将小区的绿地硬化成水泥地。西山汇景2期大量砍树,西山汇景16栋东面被天建物业砍了15棵以上树,和一片树林。西山汇景17栋104在东面阳台把绿地改成违章建筑。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关于2期树木补种的回复,完全不属实”和“2024年5月14日、16日湘江新区园林部门、城管部门、街道工作人员曾来西山汇景2期看过现场,出了调查通知书给物业,现在既没有对物业的处罚也没有对2期树木进行补种”的问题不属实。经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英才园社区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了解,2022年西山汇景小区二期约20棵树木因为天气的原因枯死,为防止死树倾倒带来安全隐患,故西山汇景小区物业对小区红线范围内的死树进行了清理,并完成绿植补栽补种工作。针对以上情况,故不对物业进行处罚。西山汇景小区物业现已基本完成绿植补栽补种工作,银盆岭街道英才园社区的工作人员已与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查看复绿情况。该问题情况清楚,佐证资料充分。

  2、关于“‘16栋东边砍树’回复为‘不属实’”和“西山汇景2期大量砍树,西山汇景16栋东面被天建物业砍了15棵以上树,和一片树林”的问题不属实。经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和英才园社区工作人员核实了解,西山汇景小区一、二期之间的内街道路是临时修建、暂未移交的市政道路,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不属于交警及相关部门的管辖范围。业委会应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为改变内街脏乱差及小区停车难的现状,在西山汇景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了《西山汇景小区公共停车管理收费方案》,会同物业及第三方停车场运营公司对内街进行停车场改造,并在表决结果上进行了签字。内街改造方案需铲除内街的枯树杂草,业委会事先有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保留了16栋东边小树林的大树,内街改造所有相关资料也已提前公示;因此,西山汇景16栋东面被清除的枯树杂草等情况是由业委会在征求了居民意见、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申请报告、进行了提前公示后的处理。该问题情况清楚,佐证资料充分。

  3、关于“散水坡绿化变硬化问题无处理意见,回避问题”的问题不属实。经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和英才园社区工作人员核实了解,2022年西山汇景小区纳入了长沙市既有小区品质提升项目,业主委员会回复表示当时不断有二期业主提出要修建散水坡,因此在小区项目改造设计方案中将修建散水坡一事列入了改造计划。2023年又有二期业主联名签字提交书面报告至业主委员会,强烈要求修建赏水坡。为此,业主委员会联合物业公司现场查看后决定使用公共收益进行修建。故此处散水坡绿化变硬化合理合规,并没有回避问题的情况。

  4、“新奥燃气管道改造硬化了绿地,未恢复原状。”和“咸嘉湖路 216号西山汇景17栋南面新奥燃气施工将小区的绿地硬化成水泥地”的问题。新奥燃气管道改造硬化了绿地面积约10平方米,经了解,2023年新奥燃气在该小区进行提质改造过程中,该处燃气管道因锈蚀导致燃气泄漏,差点酿成事故;为更好保护燃气管道,再次锈蚀,新奥燃气公司对该处燃气管道的覆盖层进行了硬化。该处楼下为沿街门面,据西山汇景二期6号门面业主反映,因该处绿化带漏水影响了门店正常经营,强烈要求将该处绿化带进行硬化处理。故出于燃气安全和楼下门面业主的强烈要求,对该处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

  5、“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17栋对面的三姐不锈钢店产生的噪音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的问题不属实。6月8日该门店业主已闭店回老家过节,经走访周边商户了解到该不锈钢店自2016年起,营业开业初期确实有过店内加工,造成噪音扰民的情况,但经过居民投诉后,该门店已停止店内加工作业,近几年都未有过新的噪音扰民现象。

  6、“西山汇景17栋104在东面阳台把绿地改成违章建筑”的问题属于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西山汇景17栋104户的设备平台并非绿化带。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致认定该处涉嫌违建的建筑,需要充分证据补充确认,目前正在加紧调查取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关于“2023年7月份向省督察组反映过这一系列问题,这次的回复完全是照搬2023年7月对省级督察的回复”的问题。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办事处、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英才园社区已按照交办单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再核实、再处理,通过核实投诉所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因相关情况一致,故回复一致。部分属实持续开展巡查,避免非法破坏绿化行为。做好业主沟通工作,争取获得群众理解。处理情况:

  6月7日和6月8日,经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银盆岭中队、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城市管理办和英才园社区工作人员先后针对该信访件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再调查、再核实,其中“西山汇景17栋104在东面阳台把绿地改成违章建筑”的问题,因涉嫌违建的建筑需要充分证据补充确认,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银盆岭中队现正在加紧调查取证,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湘江新区银盆岭街道办事处将就西山汇景小区信访件举报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置情况进行公示百乐博,并同步公开类似问题的举报受理电话,后续针对类似问题将第一时间进行依法依规处置;同时,举一反三,对街道辖区的类似毁绿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6月,长沙县江背镇江背社区乌川与浏阳交界的沿线山脊营造防火林带工程时毁坏了林地,涉案面积共451.1亩。

  圆梦公司施工队用挖机开路,恶意全面毁损、掩埋、烧毁各农户几十年辛勤培育、长势良好且全部成材已达盛产期的大口径油茶树、枞树、杉树、阔叶林、楠木和红豆杉,全都毁成连做柴火都不能用的废柴惨状,并导致多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多种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在长沙县江背镇江背社区乌川与浏阳交界的沿线山脊开展了防火林带项目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植被主要为枞树、杉树、阔叶灌木和部分油茶树,未发现有楠木和红豆杉等名贵树种。

  2、“导致多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多种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问题经调查核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公司按照施工合同、设计方案等依法施工,开挖的面积、范围,采取的工程措施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结合历年影像资料并未发现该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多种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况。部分属实持续加强管理,避免破幻生态环境。处理情况:

  6月7日,长沙县江背镇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防火林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置会议,要求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江背社区加强防火林带巡查,密切关注并切实做好防火林带的水土保持等工作。

  1、密切关注防火林带的水土保持情况,加强对已建成防火林带的监督、管理与维护,督促江背社区、江背镇自然资源所做好乌川防火林带的巡查管护,确保防火林带发挥作用和效益;

  2、及时排查化解防火林带引发的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对公益性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1、大瑶天和村万丽塑料加工厂有偿承接了周边多家造纸厂近 20 吨左右的工业有害固废、污泥的处理业务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万丽塑料厂有偿承接了造纸基地10余家造纸企业产生的废弃纤维带、包装塑料薄膜、编织袋作为生产原材料,但未承接污泥处理服务。

  2、没有进行任何处理就直接将固废和污泥运输到周边县市的山地倾倒偷埋,致使村民饮用水被污染,农作物严重受损,土壤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举报所指的24个经纬度点位均未发现有万丽塑料厂倾倒废弃纤维带、包装塑料薄膜、编织袋、不可回收垃圾和污泥的情况,未发现土壤被污染的情况;且上述点位位于山地、荒地、路边和河滩,周边无耕地农田,未发现农作物受损的情况。部分属实强化巡查,从严监管,杜绝倾倒固废危废的行为发生。处理情况:

  经查,万丽塑料厂将其产生的不可回收垃圾交由他人承包处置,他人实施拖运、倾倒、填埋,万丽塑料厂涉嫌环境污染罪,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已于前期立案侦查。

  1、2024年6月30日,完成G319国道浏阳至长沙方向道路左边建筑垃圾的清理。

  2、星沙产业基地长界北路18号有一个磐吉奥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产生的废油给无资质的人回收。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长沙市长沙县湘银天机电院子里有一个胜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产生废油,磐吉奥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加工)产生废油属实。

  2、胜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油偷排掉,不知去向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胜信公司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在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相关危险废物已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分类收集、贮存。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堆放、抛洒、遗漏或偷排至雨污管网以及外环境等行为。根据企业台账等有关资料显示,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深圳市群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深圳市群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的收购、储存、分拣、打包等,该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回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暂未提供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磐吉奥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油给无资质的人回收不属实。经调查核实,磐吉奥公司自2020年投产至今,分别与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佳宝废油回收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油处置合同,共转运废油73.445吨,2家公司均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部分属实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处理情况:

  2024年6月7日,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组织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街道办事处、长龙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分别对胜信公司、磐吉奥公司开展现场调查,对相关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部分转移联单进行了查看。针对胜信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正在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作下一步处理。

  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现场已对胜信公司开展指导帮扶,督促该企业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均妥善处置。

  投诉人居住于雨花亭街道麻塘桥社区香樟鑫都小区,四月末举报人家中出现40分贝左右低频噪声,怀疑是自来水泵及管网产生的(但无法确认),希望相关部门解决。

  街道、社区对反映过噪音扰民问题的住户逐个上门走访,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物业公司也未接到小区业主类似投诉。同时,工作人员对小区水泵房及相邻住户进行了调查走访,均未发现噪音扰民情况。不属实持续关注类似噪声问题,如有群众反映及时科学处置。处理情况:无

  开福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前往万科臻湾汇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方出示的垃圾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垃圾站建设符合审批要求,街道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审批规划进行施工。

  1、下步将加强项目建设批后管理,要求建设单位通过绿化隔离、环境美化消除垃圾站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开福环卫中心召开会议,明确该垃圾站仅由万科万致商业中心项目住宅和商业使用,杜绝外来垃圾入站。

  3、组织召开专题群众见面会议,通过当面座谈等方式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组建专门微信群即时解答和回应业主相关诉求。

  曾投诉过长沙市湘江新区文景家园生鲜市场毁坏绿化的事件,现生鲜市场前坪确在整改但未按原绿化面积恢复,绿化面积少了至少一半,后坪绿化未恢复,在原绿化带建了一个屠杀鸡鸭的违章建筑,存在污水直排的现象。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文景家园生鲜市场前、后坪都属于文景家园小区红线范围内。前坪系湖南湘江新区洋湖文景家园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为方便市民停放车辆,对文景家园农贸市场前坪原有的灌木丛及绿植进行移除并硬化建设停车位。后坪系湖南湘江新区洋湖文景家园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为方便辖区居民进出,将空置草坪进行硬化,同时基于便民设施的考虑,在空置草坪处搭建一处屠宰鸡鸭专用工作间,房内设置了地面过滤篦子,操作时所产生的废水都通过过滤篦子统一排放到污水管道。部分属实督促湖南湘江新区洋湖文景家园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工作,秉承以人民为本的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提供合理、便捷的配套设施,为辖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8日,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即日起对前坪进行复原。

  2、2024年5月29日,湖南湘江新区洋湖文景家园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已安排施工人员对前坪进行测量。

  1、长沙市浏阳市官渡镇南岳社区金塘村天庙组的泥巴厂占用基本农田问题不属实。经查,未发现占用基本农田的现象。

  4、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问题不属实。经查,泥巴精选过程中不需要用水,无工艺废水产生。现场无生活区,无生活废水产生和外排。经对该项目周边巡查,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部分属实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杜绝噪音、扬尘扰民行为。处理情况:

  2024年6月7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浏阳市鑫源机砖制造有限公司新建的泥土精选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1、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对浏阳市鑫源机砖制造有限公司的泥土精选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的行为依法查处到位,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2、官渡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督促浏阳市鑫源机砖制造有限公司泥土精选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杜绝噪音、扬尘扰民行为。

  香南郡社区英郡年华一期西侧垃圾站距离住户近,异味大,蚊虫滋生,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强行审批,重建并扩建垃圾站。在边督边改调查中认为蚊虫严重,臭气熏天不属实是因为小区业主大量喷洒杀虫药水用以掩盖蚊虫滋生的问题。

  1、经核查,英郡年华小区的垃圾站距离12号栋1单元大门14米。垃圾站除早上收集转运垃圾时,其他时间均为封闭状态,现场无明显异味;小区物业公司在环卫所转运生活垃圾后及时对垃圾站内进行了冲洗和除臭,蚊虫较少。

  2、经核查,物业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告栏公示《申请维修资金对英郡年华公寓老旧垃圾站进行改造的公告》,2023年11月28日,对选聘定维修单位进行公示。并于2023年12月26日将《英郡年华小区生活垃圾站改造情况说明》一文在19个业主微信群进行了推送,除12号栋个别业主提出异议,未再接收到反对意见。小区原有的地埋式生活垃圾站为规划内建设,服务于英郡年华小区2347户业主日常生活垃圾的暂存转运,根据长沙市雨花区生活垃圾站分类全覆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1月13日下发的《关于将地埋式垃圾站升级改造为勾臂式垃圾站的通知》,物业于2023年11月16日通过应急程序依法、依规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对原地埋式生活垃圾站在原址上进行提质改造,升级改造为规范的勾臂式垃圾站。

  3、经核查,英郡年华小区除物业公司根据垃圾站的管理制度每周进行一次蚊虫消杀外,无业主喷洒杀虫药水现象。同时,物业公司在垃圾站内悬挂4台灭蚊灯,站外设置2台灭蚊灯,附近楼栋(12栋1、2单元)一楼门厅悬挂2台灭蚊灯,电梯内悬挂灭蚊中药包的方式进行蚊虫防治。不属实要求物业公司落实垃圾站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和垃圾站冲洗、消毒、除臭等工作,保持小区卫生干净整洁。处理情况:无

  1、2000年至2015年矿老板廖某国在道林镇金华村周家冲组开采矿石,超越红线图外延伸到居民房子底下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宁乡县道林镇窑上片石场曾在2009年、2013年因越界开采问题被原宁乡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21年12月,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对矿区东南部最近的9栋居民房屋开展物探并形成《物探评价报告》,结论为9栋建筑物基础下方未见采空区。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所对采空区周边房屋地下情况补充开展物探分析。

  2、山外垮塌六七亩,地下采空一百多亩,矿区内全部是地下积水和涌水,导致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部分属实。原矿山为地下开采,采空区面积近百亩。2006年左右,因生产经营需要,该矿山企业建设了窑上片石场的碎石场。反映问题中提到“山外垮塌六七亩”系碎石大量堆放且未修筑挡土墙和截排水沟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所致。当地生活用水来源为井水,降雨正常年份基本能满足生活用水需求。

  3、大片的森林被破坏,影响十多户人家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矿山主要为地下开采方式,配套堆料场自2015年停工复绿后未发生新开采行为,根据省林业局2023年10月启用的2022年林草湿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原堆料范围在数据库中地类均为非林地,实际地类为采矿用地。且开采矿石行为已停工多年,生态复绿效果明显。部分属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处理情况: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已委托湖南省地质调查监测所对采空区周边房屋地下情况补充开展物探分析。

  开福区交警大队与青竹湖街道积极沟通、调研,在确保周边群众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安排相关设施单位对开福大道太阳山小区路段减速带高度进行削减,以此缓解货车通行时产生的噪音影响。

  2、生产过程中产生未经处理的有毒气体和废水,严重污染工厂周边的土地和地下水,影响周边村民的日常生活部分属实。该单位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水泵抽至菜地用于浇灌;该公司底座刷漆使用的为水性漆,刷漆在生产厂房内进行,未安装废弃污染防治设施,水性漆年使用量大约20桶,每桶重量为20公斤。部分属实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处理情况:

  长沙市生态局宁乡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分别于6月8日对该单位旁的池塘水质和最近两户居民家井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6月11日对该厂外排废气进行现场检测。

  1、宁乡市白马桥宁黄路旁边天合汽车维修生产车间的炮筒等维修设备产生的噪音大部分属实。该企业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设施运行时产生的频发噪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监测人员在该单位厂界外南侧和东侧分别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数据分别为60分贝和45分贝,均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不高于60分贝)。

  2、特别是早上、中午、甚至晚上9点多钟后还会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不属实。该企业营业时间为上午8点到下午18点。部分属实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降低噪音影响。处理情况:

  1、6月7日,江背镇召开该交办问题调度处置会议,由江背镇拆控违办指导,梅花社区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第一时间采取紧急修复处理措施。

  2、6月8日,江背镇拆控违办、梅花社区组织机械及人工对堆土位置的边坡进行修整,放缓坡度、播撒草籽,并重新覆盖防尘网,对农田中冲积的泥土进行清理外运,在边坡与农田之间新开挖导水沟和沉淀池,将雨水缓慢引流至农田边沉淀池,消除水土流失影响。

  3、对被泥土冲刷受影响的草皮种植农田(约40平方米),梅花社区与户主刘某进行了沟通协商,由梅花社区对农田进行恢复,并给予一定补偿。

  1、持续关注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排查化解问题隐患,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2、加强巡查,江背镇拆控违办、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梅花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水土流失、工地扬尘的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2024年6月7日下午,井湾子街道现场调查核实,组织力量对洞井路立交桥下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联合雨花区环卫中心安排水车对桥下周边进行清洗。

  井湾子街道、社区将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做好桥下环境卫生维护工作,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坝塘镇长旺矽矿厂砍伐山林,占用当地部分山林和农田用于采矿生产,将滤渣直接填埋在附近的山林和水塘。导致村里饮用水(地下水)和灌溉水被污染,山里大片的黄土,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村民担心影响农田的种植。

  1、坝塘镇长旺矽矿厂砍伐山林属实。该矿自2020年12月31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直停产至今,经对比核实该矿动地范围与省林业局2023年10月启用的2022年林草湿资源“一张图”数据库,该矿动地范围地类均为采矿用地,无新增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该企业在以往开采过程中存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均已查处到位。

  2、山里大片的黄土,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部分属实。对于该区域,新设采矿权矿区范围基本覆盖原坝塘镇长旺矽矿厂矿区范围,新设采矿权矿区范围覆盖范围外的区域未进行开采活动,新设采矿权矿区范围覆盖范围内的区域已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分期验收。

  3、占用当地部分山林和农田用于采矿生产和将滤渣直接填埋在附近的山林和水塘不属实。经对比核实该矿动地范围与省林业局2023年10月启用的2022年林草湿资源“一张图”数据库,该矿动地范围地类均为采矿用地,未占用山林和农田。对矿区周边进行了走访查看未发现该单位将滤渣直接填埋在附近的山林和水塘的情况,询问当地村民也反馈没有发现该单位将滤渣直接填埋在附近的山林和水塘的情况。

  4、导致村里饮用水(地下水)和灌溉水被污染有待进一步核实。部分属实做实做细群众解释工作。处理情况:

  1、2016年4月,坝塘镇长旺矽矿厂原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被市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查处。2020年,该企业因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被市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查处,该企业在以往开采过程中存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均已查处到位。

  2、2017年8月11日,原宁乡县森林公安局对于坝塘镇长旺矽矿厂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向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7月25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

  3、2023年5月25日,宁乡市林业局对于姚某某、李某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占用林地采石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以罚款。

  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矿山排土场下方的池塘、鸟鸣水库以及附近两户居民家井水的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目前还在分析中。

  1、6月9日,长林公司将6株疫木的坐标以及对其采伐过程前、中、后的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当事人。

  2、长沙县林业事务中心会同安沙镇政府将《松材线虫病宣传册》《松材线虫防治知识》《致广大农林朋友的一封信》等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给当事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其理解和支持。

  1、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岳麓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金茂社区与湘江运营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加强对梅溪湖公园中央绿轴的管理,在广场设立文明创建的宣传牌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意识。

  2、岳麓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金茂社区及时跟广场舞领队进行沟通,引导合理选择场地,控制广场舞活动时间,控制音量至合理范围,在“三考”期间,禁止噪音扰民。

  3、岳麓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金茂社区、湘江运营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清理流动摊贩,劝导居民活动时尽量降低音量,避免产生噪音扰民。

  1、官渡造纸厂锅炉废气不达标排放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该企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年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每月对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监测,2023年2月以来,该企业均按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了自行监测,检测结果均达《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2024年2月因停产未开工,未进行检测。

  2、废气扰民问题属实。部分属实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避免超标排放行为。处理情况:

  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官渡造纸厂锅炉废气进行监测。

  1、宏利纸制品加工厂锅炉废气不达标排放问题不属实。经检查,现场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企业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4月9日、5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锅炉烟囱监测孔、烟囱排放口废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

  2、废气扰民问题属实。部分属实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避免超标排放行为。处理情况:

  经核查,该企业生产区距最近居民约106米,排放废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厂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

  1、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废气不达标排放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该公司因锅炉引风机损坏需维修,现场检查锅炉未使用。浏阳市创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3月、4月、5月(2月放假)均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了废气自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锅炉排放废气已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扰民问题属实。经核查,烟囱排放口离周边最近的居民距离约150米,锅炉产生的废气可能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部分属实加强日常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避免超标排放行为。处理情况: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待企业复产复工后,委托第三方专业资质检测公司对锅炉废气进行检测。

  1、据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核实,中海国际社区项目为按图施工,截至2018年已陆续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项目因毗邻云栖路,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已明确告知购房者项目四周会有噪音及灰尘等不利因素,已尽到提示义务。

  2、针对云栖路交通噪音大的问题,岳麓区交警大队已设置禁鸣标志牌,同时开展限速执法查处工作,并对违规鸣笛、违法改装排气管制造噪音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精准宣教及处罚。

  3、因小区与云栖路主干道之间有辅道及绿化带相隔,能消除部分噪音,同时云栖路为城市快速路,路幅较宽,安装全封闭隔音板难度太大,且城市主干道安装全封闭隔音板,将破坏道路现有设计和规划,也影响市容市貌,故暂时不考虑云栖路安装全封闭隔音板。

  4、为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交通噪音问题,2024年5月29日上午9时30分,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组织长沙市桥隧事务中心、开发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交警大队、高新交警大队以及相关街道召开中央环保督察转办道路交通噪音案件处置联席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噪音信访件处置情况,要求各责任部门和街道合力处置、迅速办理、聚力真改,力争让群众满意。

  2、由交警部门加强限速执法查处工作(长期),并持续加大早晚高峰及日常巡逻、整治力度,对违规鸣笛、违法改装排气管制造噪音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精准宣教的同时顶格处罚。

  3、住建部门将督促开发商加强与居民沟通对接,尽快商讨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该投诉住户房屋于1994年建设,2009年G234线年改造完成,原道路从投诉住户房屋前经过,后经改造至房屋后侧经过,距离其房屋护墙1-2米。据当事人描述,房屋正好在道路拐弯处,其主要担心安全问题。经现场查看,路边过往车辆虽不是太多,但也存在一定噪音影响及安全隐患,经与投诉人当面沟通、协调,由宁乡市交通运输局对房屋附近加装安防设施,当事人对此事表示理解、支持。部分属实尽量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降低噪音影响。处理情况:

  经与该住户协商,宁乡市交通运输局在G234线上增设纵向减速标线,该住户表示理解,满意。

  在天气允许的情况下,在G234线上增设纵向减速标线、波形护栏、防护墙反光油漆、公路导向牌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预计于6月15日前完成。

  长沙金丹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批小建大,多次擅自改扩建;2、气体无组织排放,距离100m是一所学校,废弃扰民;3、废水无有效处理,非法处置;4、厂区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原料,存在爆炸隐患。

  1、前期公司因生产需要,对部分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进行了升级,反应釜数量增加,后经现场重新核定,企业结合实际改为3备3用,生产规模控制在原环评批复范围内,并已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2、针对“废水无有效处理,非法处置;厂区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原料,存在爆炸隐患”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已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区储存了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原料,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认定,均为无爆炸风险物质。

  3、经调查,距该公司西南角约100m位置,有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小学,该小学于20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金丹洲公司委托湖南中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四次年度自行检测数据显示,其检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2024年3月21-24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但还是存在异味。部分属实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好周边生态环境。处理情况:

  1、6月8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下达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要求金丹洲公司严格落实环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执行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要求,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如实规范记录运行台帐,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2、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要求金丹洲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机制。

  3、安沙镇人民政府将责令金丹洲公司对仓库二东侧局部违规搭扩建进行自行拆除。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自主排查,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类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2、强化对企业生态环保的巡查、监管力度,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齐抓共管,严厉执法,切实有效控制环境安全风险;

  1、占用公共绿地搭建平台,麻将噪音经常持续到深夜一两点钟,严重影响邻居的生活的属实。

  2、搭建平台面积三十多平方米作为棋牌、茶饮室不属实。2024年6月7日,经现场调查核实,富力十号2栋101室业主使用塑木材料沿雨水沟处搭建了一个平台,台面上放置了部分盆栽绿植,塑木平台占用了部分草坪,现场未发现其他违法建(构)筑物。针对投诉市民所投诉101室作为棋牌、茶饮室的问题,系业主出租给租户作为私人招待客户、朋友的场所,娱乐、休闲设施均摆放在房屋内,不属于经营性质。部分属实对该处违规搭建的塑木平台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处理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电话联系该业主,告知将对该处违规搭建的塑木平台进行拆除,同时要求其夜间不得制造噪音引起扰民问题发生。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处违规搭建的塑木平台拆除完成。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完善巡查、发现、劝阻、报告等工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小区业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小区和谐稳定。

  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环保搬迁工作,减少飞机起降给群众带来的噪声及尾流区影响。

  省市县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进行现场调研、调度;县机场指挥部建立健全周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黄花镇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机场尾流区环境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相关情况并提出解决建议。黄花机场尾流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思路已经明确,措施、方案已经细化,分别制定《关于黄花机场尾气流及噪声污染问题处置调度的会议纪要》、《关于黄花机场尾气流及噪声污染问题工作调度的会议纪要》、《黄花国际机场尾流区及噪声影响范围环保问题处置工作方案》、《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飞行区东扩工程项目(二跑道)尾流区土地处置方案》、《黄花机场噪声及尾气流扰民信访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2、靠近舞厅的汽修店洗车污水排至门口排水槽中,修车工具器材摆放在门口,污染环境;要求履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进行自主环评验收并公示结果。

  3、不认可3栋2单元电梯噪音检测结果,要求夜间检测举报人家楼上34楼业主噪音,或者检测其他单元未整改的高层紧临电梯井业主。要求检测一栋五栋配电房门外低频噪音,非白噪音。希望加大力度解决低频噪音问题。长沙市涉及利益纠纷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竹影新园小区3栋1楼临街商铺舞厅扰民问题部分属实。该小区存在一家KTV营业场所,营业时会产生噪音,但通过检测均在允许范围值内。招商程序均依法依规,所涉及的门面均有相关营业执照。

  2、靠近舞厅的汽修店洗车污水排至门口排水槽中,修车工具器材摆放在门口,污染环境;要求履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进行自主环评验收并公示结果,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汽修店为正常手续办理营业执照,且所使用的清洗产品均为有资质的3D厂家生产,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行业标准;相关作业程序均在室内进行。

  3、不认可3栋2单元电梯噪音检测结果,要求夜间检测举报人家楼上34楼业主噪音,或者检测其他单元未整改的高层紧临电梯井业主。要求检测一栋五栋配电房门外低频噪音,非白噪音。希望加大力度解决低频噪音问题。已对投诉人楼下同户型进行检测,结果达标,由于34楼业主不在此居住无法上门检测。走访一栋、五栋业主均表示无太大噪音影响生活,已将检测结果告知投诉人。部分属实加强与群众沟通解释。处理情况:

  做好群众政策解释、检测结果说明和情绪安抚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该矛盾纠纷,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1、每晚21:00或21:30至次日早晨6:30有上百个流动摊贩在此占道设摊卖各种食品小吃、宠物等,油烟异味、油炸气味扰民问题属实。

  2、道路环境脏乱差问题不属实。该区域夜间会进行实时保洁,每日早上6点会进行全面清扫,并无环境卫生差的情况。部分属实常态化监管巡查。处理情况:

  1、定王台街道办事处、芙蓉区执法中队、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常态化巡查,对该区域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开展整治行动,确保该路段人行道无摊贩聚集、无油烟扰民问题。

  经查,由于建材行业持续低迷,于2024年3月停产至今,两家企业原材料均为外购,仅进行砂石破碎加工,无生产废水外排,现场核查未见排口。两家企业生产用地及周边土地六十余年的开采造成了该区域周边山体整体松动,在雨季易出现山体滑坡。部分属实加强巡查,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达标排放。处理情况:

  两家企业在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永和镇人民政府以及浏阳磷矿留守组的组织下,参与了企业周边部分山体的应急治理。

  1、普迹镇新街村大王坝村有一个养殖厂在村民的集体土地上挖化粪池问题不属实。经查,养殖户主准备建1个养殖废水沉淀池,由于挖掘地点是集体林地,在挖掘过程中遭到了其他村民的反对,故养殖户终止了该沉淀池的建设并进行了回填。

  3、养殖规模一直在扩大问题不属实。经查,养殖户主曾准备在养殖场后方林地扩建养殖栏舍,因其他村民的反对,停止了扩建行为,并及时在开挖的林地栽种树木进行了复绿,事后再无扩建行为。部分属实加强对养殖户污染防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处理情况:

  浏阳市普迹镇人民政府要求养殖户不得擅自扩大养殖规模,并做好日常养殖过程的清洁和废弃物的消纳利用工作,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浏阳市普迹镇人民政府加强养殖户污染防治情况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长沙市湘江新区江山境小区(在建)晚上施工噪音扰民,且无夜间施工证,影响八方小区和旭辉小区住户。多次向12345反映,有进行过现场制止并开具罚单,但无改善。

  优化工序,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做到文明施工,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经现场调查,招尚观沙岭项目与周边小区间距不远,在前期渣土运输、桩基施工、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了一定影响。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密切关注该项目施工情况,加强日常巡控,做到从严执法。招尚观沙岭项目从2022年12月开始建设,2023年全年对该项目14次违规施工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金额壹拾贰万肆仟元。进入2024年以来,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共查处该项目违规施工5次,均已立案查处,5次处罚款共计叁万零壹佰元整。

  2、专项调度,迅速整改。为进一步规范招尚观沙岭项目工地夜间施工行为,2024年6月7日下午,观沙岭街道办事处会同执法中队组织招尚观沙岭项目建设方、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专项调度部署,要求施工方高度重视,优化工序,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施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做到文明施工,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管控。督促施工方优化工序,加强现场检查和指导,想办法尽可能减少噪音产生;采取观沙岭中队定点值守与局直属二大队不定时巡查的方式,联合加强巡查监管,杜绝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违规施工的现象;与属地街道共同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由观沙岭中队配合街道、社区做好群众工作,随时告知项目进展情况、提前通知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通过沟通协调减少项目施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格执法,对未取得相关审批夜间施工等违规行为将进行从严处罚。

  诉求:1、湘江新区洋湖街道国宸府二期位于八栋、九栋楼下的垃圾站位置不合理。依法依规的政策并未从实际民情出发,在审核阶段有关部门应结合民情为民众规避居住环境影响;2、垃圾站排臭口位置设在居民住宅内部,不合理。国宸府排臭口设在小区内,垃圾站的体量是小区一期、二期、三期、公寓、商户、2000多户的生活垃圾。一旦垃圾堆放、压缩、清运,所产生的污水、臭气、清运噪音对附近居民的侵扰则是常年累月。

  1、反映8栋、9栋楼下负一层依法依规建设垃圾站,垃圾站排风井在小区内属实。

  2、其他不属实。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铂禧府项目审定的垃圾站方案图纸进行了核实,该垃圾站是仅为本项目服务的生活垃圾收集站,位于地下室,双机位箱体设置,长9米,宽8米,非大型垃圾站。该生活垃圾收集站前设置有10米宽的操作空间,为供环卫车回车的走道空间,该空间不得存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设计单位的情况说明,项目总平面图中标示垃圾站建筑面积267.86平方米,包括垃圾站房面积、垃圾站外车辆回转操作空间面积、管理用房面积等,其中操作空间等区域均不得存放生活垃圾,即实际用于存放生活垃圾的区域仅限于垃圾站方案图纸中标示为“垃圾站”的面积,约80平方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3.3条规定:“10吨以下的垃圾收集转运站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该项目垃圾站设置于8#栋的地下负一层,垃圾站的出入口与8#栋地下室出入口相互独立;该垃圾站上方为覆土绿化,与周边最近的建筑8#栋的首层不在同一高程,水平直线日,项目方案(含生活垃圾收集站方案)经环卫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总图于2021年9月29日审定,未发生过变更。该项目首期于2021年12月开始预售,已在售楼期间对该垃圾站的情况在售楼部进行了不利因素公示,并写入了购房合同,已明确告知了相关购房业主该垃圾站的不利影响。前期,针对类似投诉件,2024年5月27日,洋湖街道办事处对垃圾站现场进行了核实,现场垃圾站建设与图纸基本一致,垃圾收集站及走道空间之前堆放的建筑垃圾已清理。洋湖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垃圾站设施设备,配备专业的除臭系统,同时加强管理,并严格按照报建功能投入使用。根据《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第3.3.3条等规定“生活垃圾收集站应有通风、除臭、隔声、污水收集及排放措施,并应设置消毒、杀虫、灭鼠等装置”,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在8#栋与13#栋之间设置了垃圾站的出地面排风井,于2021年12月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项目垃圾站已于2024年5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暂未投入使用,该垃圾站排风井位置属于按图施工,排风井四周种植了绿篱,满足设计要求。前期,针对类似投诉件,2024年5月29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组织了该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图审机构联合再次查阅、复核相关图纸,该项目垃圾站及其附属设计内容满足《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政策的相关规定。2024年6月7日,经长沙市岳麓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核实,该垃圾站的管理主体为国宸府小区,由其负责垃圾站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洁。该垃圾站暂未办理启运手续,待办理后,环卫中心将加强与该小区沟通对接,科学合理调度车辆,确保该垃圾站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部分属实规范垃圾收集、及时清运垃圾。处理情况: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业主的疑问进行了解释和回应,洋湖街道办事处已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物业加强管理,垃圾站须按报建功能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已对暂未交付的垃圾收集站及走道空间进行初步清理,交付前将全面清理,保证相应区域的整洁,并在垃圾站排风井四周增种了绿植。垃圾收集站交付并投入使用后,将在入口处设置卷闸门,有效抑制噪音、扬尘、异味污染。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督促该项目属地洋湖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由属地街道督促物业公司日产日清,加大垃圾清运力度,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沙市湘江新区新城观山印业主对相关部门对“金星路两厢07-A12-02、C07-A12-03地块拟实施破坏自然山体搞开发建设”的回应不满,认为相关部门没有听取群众意见、糊弄整改;调规地块上已完成拆迁、未予依法拆除影响市容环境和小区居住环境的违章建筑,相关部门以“堆放杂物”为由虚假整改。诉求:要求停止正在进行的调规程序,在观山印业主的参与下重新对拟调规地块评估调规的必要性、合理性,所有程序公开透明。

  群众反映的C07-A12-02、C07-A12-03地块涉及用地现状为临时板房、建筑材料堆场和自然山体,在2017年2月长沙市政府批复的《金星路两厢雷锋大道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中规划为农林用地(E2),非城市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城市开发建设。现已纳入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批复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城镇开发边界内,可用于城市开发建设。前期,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拟将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B1)和社会停车场用地(S42);2023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规划确认;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8日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共收到48份听证申请。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多次赴现场调研,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群众见面会议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于2024年5月28日依申请按程序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存在没有听取群众意见的问题。所涉地块未按照拟规划用地启动建设,不存在整改问题。群众反映的“违章建筑”实为藕塘村村民历史老宅,房屋有3户(邱清桥户、彭约红户、邱铁兵户),大约占地面积约300平米,所在区域未纳入拆迁范围,不属于应该拆除的房屋。因年代久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邱清桥户在2021年进行危房改造翻新,邱铁兵户于2023年进行危房改造翻新,彭约红户暂未进行危房改造,并非新建房屋。该房屋用于拆迁后农民过渡放置大件物品及工地民工临时性居住,地块未按拟规划用地建设,不存在整改问题。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确认程序,于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28日履行批前公示程序,2024年5月28日依申请按程序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了群众意见,程序公开透明,后续将组织进一步论证后再予办理。关于调规程序有任何问题建议直接跟规划部门反映。不属实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16日下午,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开发建设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和望岳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单位),在望岳街道办事处3楼会议室召开群众见面会议,就反映的地块规划确认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2、2024年5月28日上午,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申请按程序召开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 A12-03地块规划确认听证会,已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续将结合相关意见对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确认进一步论证。

  1、鉴于金星路两厢C07-A12-02、C07-A12-03地块规划确认不涉及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关于信访群众反对地块规划确认的诉求,建议直接跟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后续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望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就市民反映问题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加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居民需求,合理推进城市开发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湖南申满意板材有限公司经常噪音、废气扰民,生产生活废水外排导致周边农田污染,且有将生产中产生的危废废油加在木屑中进行处理的违法行为。

  1、湖南申满意板材有限公司“经常噪声、废气扰民”部分属实。经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范围在53-62dB(A),在标准参考限值范围内。废气方面,三聚氰胺浸胶纸热压过程会产生少量VOCs,其为车间无组织排放,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2、湖南申满意板材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废水外排导致周边农田污染不属实。该公司生产工艺中无用水环节,现场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入污染农田的情况。

  3、且有将生产中产生的危废废油加在木屑中进行处理的违法行为不属实。湖南申满意板材有限公司仅将成品板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其生产环节不产生废油。

  4、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常噪声、废气扰民”部分属实。该单位仅白天生产,夜间不开展生产活动,经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范围在53-62dB(A),在标准参考限值范围内。

  5、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废水外排导致周边农田污染部分属实。现场查看时,厂房南侧雨水沟内水面飘浮着油污,油污经雨水系统排放至厂区门口金唐公路西侧雨水沟,沿着雨水沟向东北流至下游菜地旁的水渠内。现场未发现废水排入污染农田的情况。

  6、且有将生产中产生的危废废油加在木屑中进行处理的违法行为不属实。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艺过程不涉及产生废油的环节,亦无将废油加入木屑中进行处理。部分属实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处理情况:

  1、宁乡高新区已将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雨水排口进行封堵,并将排放至下游雨水排口的含油废水进行清理。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将厂房南侧雨水沟内含油废水及雨水沟及周边清理干净。

  2、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邀请专家对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手续、现场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提出了整改意见。

  3、宁乡高新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湖南申满意板材有限公司、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均在相关标准限值范围内。

  4、宁乡高新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湖南驰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雨水沟含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厂房外南侧雨水沟和厂区外金唐公路旁雨水沟外排雨水COD、氨氮、石油类等,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标准限值。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已对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该问题所指是善山岭村消纳场,该项目是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54号)审议通过的《长沙市渣土消纳场布局规划(2021—2035)》,拟在宁乡市道林镇善山岭村建设的堆山造景类消纳场项目,未实质性启动建设。项目专供长沙市渣土管理部门指定范围内的建筑渣土消纳,主要为粉质粘土、碎石土等,不含盾构土、有机土、淤泥、生活垃圾、医学废料、化工污染物等存在污染的填土,无弃方,没有挖山取石隐患。部分属实做实群众政策解读工作,全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处理情况:

  道林镇政府、善山岭村民委员会联合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多次反复与当地村民沟通,仍有部分村民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用水等方面的影响存在疑虑。

  道林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办理善山岭村消纳场项目手续,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继续做实群众政策解读工作,全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05-2010年同升村十三组与三组交界处300亩杉树林场被毁用于建烟花鞭炮厂,此后环境空气变差,当地水源也受到影响,根据烟花鞭炮管理条例,建厂不能在居民、飞机场附近,因此该厂的环评手续也存疑。

  2、300亩杉树林场被毁、根据烟花鞭炮管理条例,建厂不能在居民、飞机场附近,因此环评手续也存疑不属实。该厂已于2022年5月16日在湖南省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根据省林业局2023年10月启用的2022年林草湿资源“一张图”数据库,经对比核实鞭炮厂当前使用范围,该范围在数据库中地类均为非林地,实际地类为工业用地。该公司2017年1月办理环评审批,2017年9月通过验收。2021年9月29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2022年5月16日在湖南省林业局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环境空气变差,当地水源也受到影响的问题正在进一步检测核实中。部分属实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处理情况:

  1、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单位北侧的池塘水质和最近两户居民家井水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目前还未出具检测报告。

  2、由于该单位仅结边车间和打包车间在生产,装药车间等未生产,达不到废气检测条件,暂未开展废气检测,待复产后,达到检测条件后再开展废气检测

  长沙市湘江新区天顶街道天源社区天麓洋房9栋401业主为了扩大房屋面积,在未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露台上违规搭建厨房,将生活污水直接接入雨水管网,造成地下室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环境。2022年9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违建的定性结论,2023年9月,岳麓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向该业主送达了拆除决定书,但整改和拆除工作一直无进展。

  持续推进违法建设的拆除整改工作,确保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到位。

  1、2024年6月7日下午,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联合天顶街道对天麓尚层一期洋房9-401业主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2、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考虑到强拆可能会对涉事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安全影响,同时考虑到业主正常生活所需,行政执法局正在研究房屋违建主体部分的拆除方案,待方案出台后再组织人员对违建主体部分进行拆除,同时已于2024年6月7日晚要求涉事房屋业主尽快将违建房屋物品搬离。

  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天顶街道持续推进对天麓尚层一期洋房9—401违法建设的拆除整改工作,。6月7日晚,已完成涉事违建房屋的窗户及框架的拆除工作,预计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到位。

  1、长沙市湘江新区麓山和苑小区19栋右前方角落有一生活中转垃圾站,现在垃圾站门长时间敞开,夏天臭气熏天。诉求:清理维护垃圾站,平常关好卷闸门。

  2、此垃圾站旁堆积大量大件和建筑垃圾,用挡板挡起来了,物业说临时存放但已超过两年时间,向12345反映过后运走了3车垃圾,但未清理完毕并继续在堆积垃圾。诉求:拆除挡板,恢复清理地面。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定期对中建麓山和苑小区垃圾站及周边卫生环境进行巡查,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异味扰民情况不重复出现,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处理情况:

  1、学士街道城市管理办联合学安社区已督促并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中转站损坏卷闸门进行修复,6月7日晚已完成修复。

  2、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规范人员作业操作,加强该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和消杀工作;增加大件垃圾清运力度,将原来的频次提升至每月清运两次。

  2、雷锋街道牌楼坝村山枣塘组挖掉原本的桂花树进行退林还耕,但觉野公司承包此耕地,挖塘养鱼,修建棋牌室;

  3、雷公塘组的田地以前承包出七十多亩用于挖塘养虾,现池塘已荒废,政府下拨资金予以恢复田地,但至今未恢复。长沙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长沙市湘江新区雷锋街道牌楼坝村觅野公司毁坏举报人在雷公塘组的农田和良田26.6亩不属实。经核实,湖南觅野一九零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在李龙土地流转租用山枣塘组(约39亩)范围内,其中20亩已种植水稻,15.6亩种植蔬菜和瓜果。

  2、雷锋街道牌楼坝村山枣塘组挖掉原来的桂花树进行退林还耕,但觅野公司承包此耕地不属实。经核实,2023年牌楼坝村组织对山枣塘组部分种植桂花树的耕地进行了耕地恢复,湖南觅野一九零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并未承包此耕地

  4、雷公塘组的田地以前承包出七十多亩用于挖塘养虾部分属实,现池塘已荒废,政府下拨资金予以恢复田地至今未恢复不属实。经核实,其中反映雷公塘组的田地以前承包出七十多亩用于挖塘养虾部分属实,举报件反映以前承包七十多亩用于挖塘养虾地块属牌楼坝村徐家湾组,并非举报件中提到的雷公塘组,2023年政府出资由牌楼坝村对该区域进行耕地恢复,现已种植50余亩莲藕,其它区域近期将种植水稻。部分属实完成整改农业配套用房、耕地恢复。处理情况:

  2024年6月7日,街道湘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雷锋所、农业农村办、城市管理办、牌楼坝村进行现场查勘及研究处置。对挖塘养鱼、修建棋牌室的问题,已要求湖南觅野一九零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司6月28日前整改到位;对牌楼坝村徐家湾组其它区域6月28日前完成水稻耕种。

  2、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强化部门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行为。

  要求该经营户立即改正店外堆物行为,督促其清扫地面污渍,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当事人已积极整改,对店外堆放物品进行了清理。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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